基本介紹
推出時間:1990 年代設立「投資經營簽證」,2015 年更名為經營管理簽證,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實施大幅緊縮的新制
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経営・管理ビザ)是外國人在日本設立公司或以經營者身份長期居留的主要途徑。原本僅需 500 萬日圓資本額即可申請,因浮濫爭議於 2025 年 10 月 16 日大幅修法,將門檻提高至 3,000 萬日圓,並新增聘僱全職員工、日語能力、經營資歷與獨立辦公室等多項要求,目標是從「量」轉向「質」,吸引真正具備永續經營能力的外國企業主進駐日本市場。
申請條件
新制核心條件(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適用)
- •公司實收資本額(或個人事業所需營運資金)達 3,000 萬日圓以上
- •至少聘僱 1 名全職員工(日本籍、永久居民、定居者或日本人配偶皆可)
- •申請人或其員工須具備日語能力(JLPT N2 以上、BJT 400 分以上,或日本大學/高中畢業)
- •申請人須具備 3 年以上經營管理經驗,或擁有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歷
- •須設立獨立商用辦公室(原則上不再受理自宅辦公),經營計畫須經中小企業診斷士、會計師或稅理士等專業人士審核認證
過渡期與其他替代路徑
- •2025 年 10 月 15 日前已受理之申請案,仍適用舊制 500 萬日圓門檻
- •現有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享 3 年過渡期(至 2028 年 10 月 16 日),展延審查將綜合考量營運現況與新制達成進度
- •資本額不足者可先申請「創業簽證」(特定活動資格),於 1~2 年準備期內籌措資金並完成公司登記
- •具高學經歷者可考慮「高度人才簽證」,最快 1 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配偶並享無限制工作權
方案優勢
可自行創立並經營公司,掌握亞洲重要經濟體的市場門戶
透過日本多項自由貿易協定,可作為布局東亞及東南亞市場之據點
配偶及子女可申請家族滯在簽證,子女享日本公立教育資源
續簽穩定後可望取得永久居留權及日本國籍申請資格
日本政治社會穩定、基礎建設完善、生活機能便利
可透過日本政策金融公庫(JFC)等管道取得創業融資,降低自有資金壓力
重點資訊
簽證配額
無年度名額限制,個別審查每件申請之資本額、事業計畫可行性及聘僱狀況
資格要求
公司資本額 3,000 萬日圓以上、聘僱至少 1 名全職員工、具備日語能力或聘用具日語能力員工、3 年以上經營經驗或相關碩士學歷、備有獨立辦公室
隨行人員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家族滯在」簽證同行居留
申請流程
研擬事業計畫並經專業人士認證 → 於日本設立公司完成登記 → 籌措資本額並開立法人銀行帳戶 → 租賃獨立辦公室 → 向入國管理局遞交簽證申請 → 核准後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 入境換發經營管理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