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政府於2026年9月17日宣布的學生簽證改革已於10月2日正式生效:多數學生簽證申請人不得再攜帶配偶與子女(博士生、政府獎學金生及東協/太平洋島國學生可豁免),且不得在簽證核發後追加眷屬;打工度假、訓練、482等多類臨時簽證持有人須離境後才能申請學生簽證;境內續簽僅限少數豁免情形;轉校限制期暫時延長為12個月,2027年7月1日起改採轉校簽證。
澳洲政府於2026年9月17日宣布的一系列學生簽證改革,已於2026年10月2日正式生效。依據執業律師與業界媒體的整理,這批變動屬於已生效的法規,適用於10月2日當天及之後提出的學生簽證(500類)申請;本站先前報導的9月17日宣布內容,目前已進入實施階段。澳洲助理部長Julian Hill在生效當天表示,從這一天起,學生只有在有限情形下才能攜帶眷屬。
第一,攜眷限制。多數學生簽證申請人不能再把配偶/伴侶或未成年子女列為同行的副申請人,僅限幾類豁免:博士生、取得澳洲或外國政府獎學金的學生(含外交貿易部或國防部資助者),以及符合資格的東協與太平洋島國學生。可攜眷者,主申請人與眷屬須同時申請,且一般須在提出申請時身處同一地點;簽證核發後不得再追加眷屬(subsequent entrants),官方指出這一點沒有任何豁免。已在澳洲境內的現有家庭,依過渡安排不受影響。
第二,境內申請限制。持有打工度假(417、462)、訓練(407)、技能需求(482)、457、400、408、畢業生(485)與多類訪客簽證等臨時簽證者,現在多數不能在澳洲境內申請學生簽證,必須在境外提出申請,且簽證核發時也需人在境外。台灣青年常用的462工作與假期簽證也屬此列,原本打算「先入境打工度假、再轉讀書」的規劃,現在須改為先離境。至於現有學生簽證持有人,只有特定情形才能在境內再申請:需要最多12個月完成現有課程(原則上同一教育機構)、博士班、中小學生、完成主修課程後升讀更高AQF級別的一門課程,以及教育機構違約等。高等教育轉到職業教育(VET)課程,則被高等教育限制明確擋下;副申請人想轉為主申請人,必須在境外申請,同樣沒有豁免。
第三,轉校限制。2026年10月2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間,多數非中小學的海外學生限制轉校期暫時延長為12個月,之後自2027年7月1日起回到6個月,並推出專屬的轉校簽證(約1,200澳幣、保留原簽證到期日);接收學校不得在限制期結束前明知而招收轉校學生,教育機構被註銷、受制裁等情形可例外。在此之前已有效提出的申請,不會因新規生效就自動失效,但仍須符合適用的實質條件。
業界反應方面,業者批評政府「政策頻繁改動、缺乏長期策略」,英語教育業者形容是對職業教育領域的又一次重擊。官方則強調目標是減少「簽證跳轉」(visa hopping)與過高的境內轉換活動;據PIE News引述,淨海外移民較疫後高峰已下降約一半。對於正在規劃赴澳留學的學生與家庭,建議先確認自己是否落在豁免範圍、在簽證申請前一次規劃好眷屬與課程路徑,並以澳洲內政部公告為準,必要時諮詢專業留學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