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麻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F. Dennis Saylor IV於2026年9月14日、原訂生效日(9月15日)僅剩不到24小時之際,核發長達48頁的裁決,對DHS終結「隨身分有效期居留」(Duration of Status)並改採固定最長4年期限之新規發出全國性初步禁制令,暫時擋下該規則上路,且不限於本案原告,適用全美。法官在裁決中稱DHS的國安理由「荒謬」,指出DHS僅憑「數十年來、逾千萬名學生中的5起、涉及11人」之個案即推動全面改制,且DHS對近2.2萬則多數持反對意見的公眾意見並未充分回應;規則本身被形容為「考慮不周」「輕率」「可議」。美國政府預期將提出上訴,本案下一場狀態聽證排定10月2日召開。
美國麻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F. Dennis Saylor IV於2026年9月14日——距離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原訂終結F(學生)、J(交換訪問學者)、I(外國媒體代表)類簽證「隨身分有效期居留」(Duration of Status, D/S)制度、改採固定最長4年入境期限之新規生效日(9月15日)僅剩不到24小時之際——核發長達48頁的裁決,對這項規則發出全國性初步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暫時擋下規則生效,且裁決適用範圍不限於本案原告,而是全美一體適用,同時禁止DHS及ICE採取任何進一步的規則執行步驟。
本案案號1:26-cv-13799,正式名稱為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 v.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由國際教育工作者協會(NAFSA)、高等教育與移民總統聯盟(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The NewsGuild-CWA(隸屬美國教師聯盟AFT)、全美汽車工人聯合會(UAW)第2322分會及研究生勞工組織等機構於2026年8月18日在麻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要求法院阻止這項原訂9月15日生效的規則上路。法院已於9月3日就核發初步禁制令之聲請召開言詞辯論庭期,並於9月14日做出裁決。
法官Saylor在裁決中對DHS所持的國安理由給予嚴厲批評,稱其論證「荒謬」,指出DHS的論述幾乎完全仰賴「一小撮軼事」,援引「過去40年間、數千萬名獲准入境學生中僅5起、涉及11人」之個案,作為推動全面改制的依據;法官並將這項規則本身形容為「考慮不周」(misguided)、「輕率」(ill-advised)、「可議」(questionable),同時指出DHS在計算規則實施後之成本效益時,實質上直接將經濟衝擊認定為零。在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APA)違反部分,法院認定DHS收到約2萬2,000則公眾意見、其中多數持反對立場,但DHS未能就此充分回應,也未認真考量侵擾性較低的替代方案,更未能證明規則與其宣稱之國安目標之間具有合理關聯;法官甚至指出,規則真正目的恐怕是「試圖對學術機構及媒體施加更大的政府控制」。法院認定原告勝訴可能性高,且規則一旦執行將造成「立即且無法回復之損害」。
在這項禁制令之下,原本的「隨身分有效期居留」制度目前於全美範圍內維持適用不變,原訂9月15日上路之固定4年入境期限、30天離境寬限期(原60天)及轉學限制(大學部須完成一學年方可轉學、研究所以上原則上不得轉學)等變革,均未如期生效。美國政府預期將對本裁決提出上訴,本案下一場狀態聽證已排定於2026年10月2日召開,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最終結果仍具不確定性。
對於目前持F、J、I簽證在美就學或從事交換訪問活動的人士而言,這是一項重大的正面消息:現行「隨身分有效期居留」制度暫時維持不變,原本擔心修業年限超過4年(如博士生)或需長期研究駐留(如交換學者)而受衝擊者,短期內不受新規影響。惟鑑於美國政府預期提出上訴、訴訟仍在進行中,規則仍有可能於未來某個時點重新生效,建議相關人士持續關注本站後續報導及10月2日狀態聽證之後續發展,暫不宜完全排除未來仍須因應固定期限新制的可能性;如對自身簽證身分規劃有疑慮,仍建議諮詢專業移民顧問或律師,適時掌握訴訟最新進展並預作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