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NAFSA、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美國教師聯盟(AFT)、全美汽車工人聯合會(UAW)等組成之聯盟,於2026年8月18日在麻州聯邦地方法院對國土安全部提起訴訟(案號1:26-cv-13799),要求阻止原訂9月15日生效、終結F、J、I類簽證「隨身分有效期居留」(Duration of Status)並改採固定最長4年期限之新規上路;原告主張DHS未給予充分意見徵詢期、未妥善評估規則成本效益,屬恣意行政決定。案件由法官F. Dennis Saylor IV審理,聽證會排定9月3日(新規生效前12天)進行。
一個由高等教育及移民相關組織組成的聯盟,於2026年8月18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聯邦地方法院對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提起訴訟,案號1:26-cv-13799,正式名稱為「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 v.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本案原告聯盟成員包括國際教育工作者協會(NAFSA)、高等教育與移民總統聯盟(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美國教師聯盟(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AFT)及全美汽車工人聯合會(United Auto Workers, UAW),另有麻州獨立學院大學協會(AICUM)、研究生勞工組織AFT第6516分會、UAW第2322分會,以及The NewsGuild-CWA等機構共同加入。
本案挑戰的是本站先前已報導過的規則(詳見本站另一篇文章):DHS已於2026年7月17日刊登聯邦公報,宣布終結施行近50年的F(學生)、J(交換訪問學者)、I(外國媒體代表)類簽證「隨身分有效期居留」(Duration of Status, D/S)制度,改採固定期限——F、J簽證最長4年、I簽證最長240天,原訂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生效。原告在訴狀中主張,DHS在訂定此規則的過程中,給予社會大眾的意見徵詢期不足,且未能妥善評估規則實施後的成本效益,也未認真考量公眾意見回饋,整體規則制定程序「恣意妄為」(arbitrary),違反美國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的相關要求,因此要求法院下令暫緩或阻止該規則生效實施。
本案由法官F. Dennis Saylor IV負責審理,法院已排定於2026年9月3日在波士頓進行言詞辯論庭期——距離規則原訂生效日(9月15日)尚有12天,屆時法官的裁定結果,將直接決定這項固定4年期限新規是否能如期於9月15日上路,或遭到暫緩執行。
對於目前持F、J、I簽證在美就學或從事交換訪問活動的人士而言(尤其是修業年限經常超過4年的博士生、需長期研究駐留的交換學者),這起訴訟的9月3日開庭結果值得密切關注,因其將直接影響新制是否如期上路;但鑑於訴訟結果具高度不確定性,仍建議依循本站先前報導的建議,儘早檢視自身課程或計畫的預計完成時間是否可能超過4年新制上限,並視需要提前規劃向USCIS申請「延長居留期限」(Extension of Stay)的準備工作,不宜僅因訴訟進行中就完全擱置因應規劃,以免屆時規則未被阻擋、卻因準備不及而影響在美居留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