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 Logo

維德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E&C Overseas Enterprise Co., Ltd.

移民資訊/🇺🇸 美國

美國「9-11應變暨生物特徵入出境費」9月9日生效:H-1B延期加徵4,000美元、L-1加徵4,500美元

2026-09-09H-1BL-19-11應變費生物特徵入出境
美國「9-11應變暨生物特徵入出境費」9月9日生效:H-1B延期加徵4,000美元、L-1加徵4,500美元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9-11應變暨生物特徵入出境費」最終規則已於2026年9月9日正式生效(8月10日刊登聯邦公報,30天後生效),規定「受規範雇主」(美國員工50人以上、且逾50%持H-1B或L-1身分者)為員工申請H-1B簽證延期須加付4,000美元、L-1延期加付4,500美元,適用範圍首度擴大至不涉及換雇主之同雇主展延案件(此前僅適用新申請及換雇主案件)。該筆費用最初依2015年12月國會立法設立(承接2010年附加費),用於挹注生物特徵入出境系統建置,徵收授權將於2027年9月30日到期,除非國會延長。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9-11應變暨生物特徵入出境費」(9-11 Response and Biometric Entry-Exit Fee)最終規則已於2026年9月9日正式生效,該規則於同年8月10日刊登聯邦公報,依規定30天後生效。新規要求「受規範雇主」(regulated employer,定義為在美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且其中逾50%持H-1B、L-1A或L-1B身分者)為員工申請H-1B簽證延期時,須額外加付4,000美元;申請L-1簽證延期則須額外加付4,500美元。未同時符合上述兩項門檻(50人以上員工、逾50%持H-1B/L-1身分)之雇主則不受此規範影響。 這項規則最值得留意之處,在於其適用範圍的擴大:修法前,這筆附加費僅適用於新申請案件及涉及更換雇主之申請案件;修法後,受規範雇主須為「所有」延期案件繳納此筆費用——即便是不涉及更換雇主之一般同雇主展延案件(routine, same-employer extension),只要雇主符合受規範雇主門檻,同樣須繳納。惟若某項修改申請並非申請延長居留身分,則仍可豁免此筆費用。 這筆「9-11應變費」並非全新概念,最早依2015年12月國會立法設立,承接自2010年一項附加費規定,兩者皆源於911事件後強化邊境安全相關立法之脈絡;DHS官方說法將此筆費用定位為挹注生物特徵入出境系統(涵蓋臉部辨識/生物特徵旅客驗證、逾期停留偵測及邊境安全維運等)建置與運作經費之機制,而非針對H-1B/L-1本身詐欺疑慮所設之新國安理由。值得注意的是,這項徵收授權訂有落日條款,將於2027年9月30日到期,屆時除非國會另行立法延長,否則此筆附加費將自動失效。目前尚無官方公開資料統計此次擴大適用範圍實際影響之雇主或勞工總人數。 對於符合「受規範雇主」門檻(在美員工50人以上、逾50%持H-1B/L-1身分)之企業而言,這項新規意味著即便是原本毋須額外留意的同雇主例行展延案件,往後也須額外編列4,000至4,500美元不等的簽證延期費用,建議相關人資及移民法務部門儘早檢視企業自身是否符合受規範雇主定義,並將此筆新增成本納入年度H-1B/L-1簽證預算規劃;對於受僱於此類企業、持H-1B或L-1簽證且即將面臨展延的員工而言,雖然費用原則上由雇主負擔,仍建議提前與雇主確認展延申請時程及相關費用歸屬安排,避免因行政作業延誤影響自身簽證身分銜接。由於此筆費用徵收授權將於2027年9月底到期,建議持續關注國會後續是否延長相關立法之發展。

資料來源

電話諮詢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