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推出時間:為加拿大《2026-2028 年移民層級規劃》中新增的一次性措施,執行期間為 2026 年至 2027 年
「受保護人士」(Protected Person)是已經由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委員會(IRB)或透過遣返前風險評估(PRRA)正式認定符合難民公約或需要保護資格者,與尚在等待審理結果的「難民申請人」身份不同——受保護人士已取得確定身份,可合法無限期居留加拿大,並原則上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然而過去因申請程序與審核量能限制,許多受保護人士在等待永久居留審核期間長期停留於過渡狀態。加拿大政府於《2026-2028 年移民層級規劃》中宣布一次性、為期兩年(2026-2027 年)的加速措施,目標協助境內約 11.5 萬名已具備受保護人士身份、且已在永久居留申請路徑上的人士加速完成身份轉換。
申請條件
受保護人士身份認定條件
- •經 IRB 難民保護司(RPD)裁定符合公約難民或需要保護人士資格
- •或經遣返前風險評估(PRRA)核准取得受保護人士身份
- •身份認定後即可合法無限期居留加拿大,不同於身份未定的難民申請人
加速永久居留措施適用對象
- •已具備受保護人士身份且已進入永久居留申請程序者
- •措施執行期間為 2026 年至 2027 年兩年,屬一次性方案,非常設性永久居留類別
- •預計涵蓋約 11.5 萬名申請人,實際名額與程序細節以 IRCC 公告為準
永久居留申請基本要求
- •檢附身份文件、體檢報告及安全與刑事背景審查
- •依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受保護人士部分費用可獲豁免或減免)
方案優勢
受保護人士本身已具穩定合法居留身份,永久居留申請不確定性遠低於一般類別
一次性加速措施有望縮短過去累積的審核等待時間
屬於獨立於經濟類、家庭類及海外難民配額之外的規劃,理論上不排擠其他移民類別名額
核准後可與配偶子女同時取得永久居留
取得永久居留後即可依一般規定累積居住時間申請入籍
重點資訊
簽證配額
2026-2027 兩年期間預計處理約 11.5 萬件申請,屬一次性規劃而非年度常態配額
資格要求
須已由 IRB 或 PRRA 正式認定為受保護人士,且已進入永久居留申請程序
隨行人員
配偶或同居伴侶及受扶養子女可一同申請永久居留
申請流程
確認受保護人士身份已獲正式認定 → 準備並遞交永久居留申請文件 → 完成體檢與安全背景審查 → IRCC 於加速措施期間優先處理 → 核發永久居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