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推出時間:2013 年以試點計畫推出,2018 年轉為常態性計畫,是七大工業國中少數的永久性創業移民項目
Start-up Visa 讓具創新性的創業團隊(最多 5 人共同申請)在取得加拿大官方「指定機構」——包括創投基金、天使投資人團體或企業孵化器——出具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後,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而非先取得臨時簽證。申請人與指定機構合計須持有該公司超過 50% 的表決權,且申請人本人須持有至少 10% 表決權。由於審核聚焦於商業計畫的創新性、規模化潛力與市場性,此管道特別適合科技新創與具備國際市場經驗的創業者。
本方案已於 2025 年底暫停受理新申請,IRCC 尚未公布重啟時間,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申請條件
核心資格條件
- •取得加拿大指定創投基金(最低投資 20 萬加幣)、天使投資人團體(最低投資 7.5 萬加幣)或企業孵化器(須被納入孵化計畫)出具的支持信
- •申請人(單一或最多 5 人團隊)與指定機構合計持股超過公司 50% 表決權,本人至少持股 10%
- •英語或法語達 CLB 5 以上
- •具備足以在加拿大安頓的合理安家資金證明
申請與名額限制
- •每家指定機構每年至多受理 10 組完整團隊申請案
- •自 2026 年初起計畫暫停受理新申請人,已於 2025 年取得有效支持信者可於過渡期限內遞交申請
- •建議申請前向官方或顧問確認最新受理狀態
方案優勢
無須自備數十萬至百萬加幣等級的自有資產淨值
核准後直接取得永久居留,無須先經臨時工作簽證階段
審核前可先申請工作許可赴加拿大籌備事業
永久居留與配偶子女同時取得,不綁定在單一公司或城市
創業成果保有完全彈性,日後可自由轉換產業或創業方向
是少數已開發國家中「創業即永居」的移民項目
重點資訊
簽證配額
無官方年度總配額上限,但受限於每家指定機構每年至多 10 組團隊申請的名額,且計畫自 2026 年初起暫停受理新案
資格要求
須取得指定創投基金、天使投資人團體或企業孵化器支持信,並符合語言與持股比例要求
隨行人員
配偶或同居伴侶及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請永久居留
申請流程
尋找並取得指定機構的支持信 → 準備語言測驗及安家資金證明 → 遞交永久居留申請(可同時申請工作許可先行入境) → IRCC 審核商業計畫與申請人資格 → 核准後取得永久居留簽證
其他移民途徑
同國家其他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