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推出時間:自 1965 年移民與國籍法修正案確立,直系親屬類別至今仍是美國每年核發綠卡最大宗的單一來源
美國「直系親屬」(Immediate Relative)移民類別,專指美國公民的配偶、未滿 21 歲且未婚的子女,以及(擔保子女須年滿 21 歲以上)美國公民的父母。與其他依親類別最大不同在於:直系親屬簽證不受年度名額限制,只要 I-130 申請經核准且文件齊備,即可持續核發簽證,無須排隊等待簽證號可用,是所有美國移民管道中審核相對快速、確定性最高的一種。若受益人已合法在美,通常可與 I-130 併案遞交 I-485 申請調整身份。
申請條件
配偶類
- •須與美國公民具真實有效的婚姻關係,且婚姻在申請當下仍存續
- •婚姻未滿 2 年者,核准後將先取得為期 2 年的附條件綠卡
- •須通過移民官對婚姻真實性的審查或面談
未成年子女與父母類
- •子女須未滿 21 歲且未婚,方可以直系親屬身份申請(滿 21 歲後須轉入 F1 類別排隊)
- •美國公民須年滿 21 歲以上才能為父母申請直系親屬移民
- •須提出出生證明等文件證明親屬關係的真實性
方案優勢
無年度配額限制,簽證數量始終「可用」,不受排期影響
是所有移民類別中平均處理時間最短、結果最具確定性的管道之一
受益人若已在美國合法停留,可與 I-130 同時遞交 I-485 併案審理
核准後直接(或附條件)取得永久居留,未來可依親屬關係申請入籍
無須具備特定學歷、工作經驗或資金門檻
父母、配偶、子女三類皆可視情況同時規劃申請
重點資訊
簽證配額
直系親屬類別無年度數量上限,簽證核發不受配額排期限制,是唯一「永遠有名額」的移民類別
資格要求
須為美國公民的配偶、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或美國公民(21 歲以上)的父母,並具備真實親屬關係證明
隨行人員
直系親屬類別本身即鎖定特定親屬身份,配偶申請案中受益人若有未成年子女通常須另案申請
申請流程
美國公民遞交 I-130 親屬關係申請 → (受益人在美)同步遞交 I-485 調整身份或(在海外)等候 NVC 領事館排程 → 面談並提交體檢與財力擔保文件 → 核准後取得永久居留卡
其他移民途徑
同國家其他方案







